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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责还须敢担当

辽宁省东港市委组织部 万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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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中,其中一条就是“敢于担当”。一个干部,能力水平可能有高有低,工作岗位可能有轻有重,但是责任意识不能可有可无。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尽责还须敢担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生当中,坎坎坷坷,难免走过弯路、出现失误,如果没有敢于担责的精神和勇气,不敢承担自己的错误和失误,就无法挑起工作的重担。群众对待干部,满怀期望,也深怀宽容,但是作为干部,不能拿群众的宽容当自己错误的借口,否则,丢了面子是小事,丢了民心是大事。

敢不敢担责,群众不听干部怎么说,而是看干部工作怎么做。首先,要遇事不推。出了问题或过失,不能怨领导、不能赖下属,一味强调客观条件,不从自身找原因,只能导致矛盾冲突问题激化。敢于担责是党性的表现,也是负责任的品德,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坚持迎难而上、挺身而出、勇于面对。其次,要明理不辨。工作失误既成事实,就不要百般抵赖、一味狡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勇于担责、不为自辩,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第三,要知错就改。面对失误,最好的挽救措施不是检讨,而是直面问题,既然羊已亡,当务之急就是马上补牢。“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只有这样,才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再犯。

“为官避事平生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党员干部就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时代的劲草、真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10:0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