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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稳、准、狠”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组织部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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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围绕着中央提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了许多措施和办法,以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笔者认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还要做到“稳、准、狠”。

一要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稳步推行,持之以恒,既要反对“老牛拉破车”一样,浪费时间而不出效果,也要杜绝“坐火箭”飞跃式的快而不注重内容。我们要明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为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是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想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群众路线就必须长久坚持,稳如泰山。

二要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中的领导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找准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且正式矛盾和问题,勇于自我批评自我修正,还要看准方向,坚定不移的执行。另外在帮助同志找缺点和不足时,对照的标准不能模糊,不能有偏差,要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查摆问题要准确,原则问题要较真,切忌自己身上用一套,对待别人换一套,两套标准行事,既有失公正,又无法做到客观,也不能让人信服。

三要狠。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对于那些胆敢顶风作案,心存侥幸的一定要出狠招,坚决予以查处;对于那些执迷不悟,讳疾忌医的一定要敲狠锤,及时教育提醒;对于那些藐视法纪,贪赃枉法的一定要下狠手,坚决予以打击,总之要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才能确保实践活动出成果有实效,才不会因为那些顶着党员帽子的“耗子屎”而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的形象,影响干群关系。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10:4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