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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要避免把“好事”干成“坏事”

贵州省道真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王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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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上具体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党的各级组织都采取了很多有利措施服务群众,为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认真落实好各级党组织对服务群众的措施是其中最基本的要求。然而,从当前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有很多上级对群众有利的决策没有真正起来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分析,就是存在一部分人在落实上级决策时,不是做到好事做实、实事做好,而是生搬硬套、擅自加码、有意刁难,把“好事” 干成了“坏事”。

一、把“好事” 干成“坏事”的典型体现

(一)生搬硬套,把“活”政策执行“死”了

主要表现在对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采取生搬硬套的方式执行,比如在办理小型微利企业时,尽管很多企业从规模来看、从生产经营方式来看,都属于鼓励对象,但具体执行部门出于规避责任风险的角度出发,一定要求这些企业从各个部门去取证明资料,其实办理的部门也知道这些资料往往就是在办公室生凑出来的,但他们就是宁愿相信有一颗公章的材料,导致上级的盘活经济的政策因为他们这些死板而苛刻的要求而变调,这些政策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擅自加码,把简单问题搞复杂了

尽管中央以及各省都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资料报送,但一些部门却从自身部门利益出发,仍然在上级文件下发的时候,附加一些条件再转发,经过一层层附加条件下发后,该文件到最基层时,已经和最初文件在办理审批方面的要求已大相径庭,这就使得网上所传办理一个事情需要二十多个公章以及长达半年时间的新闻出现,本来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因为层层加码、逐步增加要求而变得复杂了。

(三)有意刁难,执行政策变味

有时候,一些事情的办理其实是很简单的,依照程序办理是受理机关的基本职责,但往往有个别部门或个别人员,处于非正常目的,有意刁难,比如在审批时,往往借口具体审批的领导不在、盖公章的人不在以及具体办事的人员生病了等等情况,如果办事的人“不懂行、不聪明”,那就一定要至少跑个两三回才能办成,有意折腾,使大好政策执行变味,人民群众更是望而生畏。

二、避免把“好事” 干成“坏事”的措施

(一)解放思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

对于服务群众,要站在服务社会经济整体大局的角度考虑问题,从服务大局出发来考虑扶持企业成长、服务群众,在办理人民群众各类事项时,要从实质出发,不要仅仅拘泥于材料的证明,更不要一味采取相信公章的方式,那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思想作祟,应当切实采取措施避免。要把握好各类政策出台的背景,在服务群众上的中心内容,尽量把有利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展的政策落实好、落实活,让这些政策逐步扩展,逐步在改善人民生产生活上发挥积极作用,逐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提升效能,全面提升贯彻文件精神的能力

必须用心解决好行政效能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的要求落实,一切行政审批严格按照文件最初出台的方式执行,比如只需要验看资料的就绝不再需要报送复印件,只需一个部门就能办理的事情绝不再苛求群众再去其他部门取相关资料,能当场办理的事情绝不拖到第二天办理,并坚决杜绝那些“等研究后决定”“待汇报领导后再说”等托词,确保做到使同样的事情无论在哪里办理都是一样的效率。

(三)转变观念,从心底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

要坚决摒弃那些怀有特别目的的想法,坚决打击那些有非正常目的、有意在办事中刁难的人,特别是那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人,而且要从严打击那些在办理群众事情中有索贿行为的人,这些人的行为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要通过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纠正。要加大行政机关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与社会公德素养的培训力度,使之切实树立好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守行政机关人员职业操守,争做“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和“严守清正廉洁”的楷模。

总之,服务群众不仅要求服务群众的意识,时刻想着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需,更重要的是,要有真正的服务人民群众的行动,而检验的标准就是看在具体服务群众中是否做到效率高、服务的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也就是能否具备把好事真正的做成好事的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个能力,服务群众才不算是空头支票,才是言行一致、诚心诚意而有成效的服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0:0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