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选出好干部 奏响新乐章

陕西省绥德县委组织部 钱建雄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为政之要,重在用人。去年6月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用20个字画出了一幅好干部的“标准像”,赋予好干部以新的时代内涵。他强调,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而今,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审时度势,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改进完善,是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必将让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用好新条例,把握精髓、吃透精神是前提和基础。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与2002版条例进行对比,梳理出变化的内容,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消化吸收”,做到了然于胸。同时,还要有效利用各种媒介,强化对条例的宣传,着力提高条例的学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为选出好干部奠定基础。

制度好,还要落实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好新条例,遵循执行、强化落实是关键和重点。“上为之,下效之”。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落实条例,模范遵守条例,坚守“底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条例作为开展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执行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确保条例不折不扣的执行。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 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我们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贯彻执行新条例,确保“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不断脱颖而出,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劲动力,奏响改革发展的新乐章。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09:3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