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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干部”之伯乐

山东省青州组织部 祖言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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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条例》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为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也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组织部门承担着识干部、选干部、用干部的重任,组工干部是干部队伍中的伯乐。古语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组工干部甘当伯乐,才能让好干部脱颖而出,让好苗子茁壮成长,让党事业后继有人。

当一名伯乐,需要组工干部有“甘为人梯”、为他人做嫁衣裳的自我牺牲精神。组工干部要把好自身关,打铁必须自身硬,如习总书记所讲要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派,像涂红刚那样不徇私情、不跑风漏气,克己奉公、鞠躬尽瘁,做到不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权力所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需要组工干部挺直腰杆,敢说实话,坚决抵制“打招呼”“拉跑要”等歪风邪气,敢为“好干部”撑腰说理,为滥竽充数、不思进取的干部摆卡设障。另外,让好干部各得其所、才尽其用,还需要组工干部当好服务者、当良师益友,既要为好干部搭建施展平台、提供成长土壤,还应时刻准备给想歪走的好干部当头棒喝。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 09:3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