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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三谁” 重塑公仆之心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李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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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中央的一系列禁令,让公务员今年的年过得“有点紧”。给公务员发奖金、公务员之间拜年、送礼,这些往年司空见惯的行为,而今有了更丰富的解读。尽管如此,一些规则并未完全颠覆。春节前后,许多公务人员仍需在“圈子”内往来周旋。而缩短的假期、缩水的收入,以及不断紧箍的工作压力,让一些人不得不在复杂情绪中,重新定位和适应“公务员”这个老而弥新的角色。

笔者认为,作为公务员,应当搞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唯有搞清“三谁”,才能重塑公仆之心,才能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搞清“我是谁”,做到尽职尽责。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替人民群众服务的人。什么是公仆?公仆就是公众的仆人,比喻替公众服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等等。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作为公务员就应该好好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服好务,在中央的禁令面前,应当严格遵守上级命令,严格遵守中央的有关规定,而不是在中央的各种禁令下不断地发出抱怨之声。

搞清“为了谁”,做人民的贴心小棉袄。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对每一名党员的要求,也是对每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要求。人民利益是块试金石,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决定了我们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否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仆人”,应该仆随主动,想“主人”之所想,急“主人”之所急。作为公务员,要处处时时为人民谋利益,关心人民的疾苦,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有事同群众商量,努力改善人民生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搞清“依靠谁”,践行好群众路线。刘少奇曾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一直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同时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总目标。作为公务员,要想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就要“相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只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倾听人民群众的观点,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才能舍弃自己的小利益,实现人民的公共利益。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 10:3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