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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既要“分内”也要“分外”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人民法院 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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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要内外兼修。因为只有完成自己分内之事,才能有点滴推进,日拱一卒,回头再看,已是万水千山的工作成效,并为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汇聚强大的民族方阵,聚集起无比的中国力量;同时还要做好分外之事,这样才能有播撒清凉,服务他人,展望未来,绚丽多彩的民族梦想必将绽放,并使国家富强与人民幸福合拍起舞,顶层设计与具体微行交汇对接。

党员干部“分内”是指本职工作与责任任务。而“分外”是指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历史任务和时代要求等。众所周知,每一个成功者都不只是局限于做了自己分内的事就走向成功的,还应该比自己分内的工作多做一点,比别人期待的更多一点,如此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正如故事里的一样,小林去人才交流中心应聘工作时,随手将走廊上的纸屑捡起来,放到垃圾桶里。他这一举动恰好被路过的面试官看到了,正因这样他在众多的求职者中脱颖而出,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同样的道理,一直以来,我们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群众的圆梦人,单单完成自己一亩三分地上的工作也远远还不够,还要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意识,把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社会每一个角落;要有更多的民生意识,把为民请命,为民服务的甘霖普降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心里;还要有更多的忧患意识,把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种子播种到每一个人的具体行动中,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觉得我们党员干部能够相信、可以相信和值得相信,才能真正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如果要做好分外之事,那么首先要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因为分内之事是分外之事的基础。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干不好,完成不了,那么又如何要求他去完成本职工作之外的事情呢?正如古语所云“在其位、谋其政”。我们党员干部做好分内之事。这既是一种职业精神、责任所在,也是最起码的党性要求。事实证明,大干大发展,小干小发展,不干不发展。只有增强实干的意识、弘扬实干的精神、崇尚实干的作风,才能在机遇中做到乘势而上、顺势而为、逆势而进,在后发中实现赶超。同时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以组织的要求提醒自己,时刻以群众的期盼激励自己,珍惜干事创业的工作舞台,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把党的事业发展好。正如党的好儿子王进喜,面对新中国成立之初石油短缺的局面,他以强烈的责任感,高昂的政治热情投入到为祖国找石油的工作之中。他带领钻井队创造了当时月钻井进尺的全国最高纪录,又率队从玉门到大庆参加石油大会战,为结束“洋油”时代而顽强拼搏,为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铁人精神。

党员干部既要“分内”也要“分外”。这不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更是我们每一位中国共产党人在为亿万中华儿女追寻中国梦的征途中,应有的态度和方法。当我们把自己分内之事做好、做透,梦想之花才会如期绽放;当我们把分外之事做到、做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才会植入中华民族梦想的基因里。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09:5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袁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