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扪心自问重在“四问”

重庆市丰都县委组织部 陈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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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提升党员干部素质修养的形式之一,有的地方组织开展了“扪心自问”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笔者认为此种形式甚好,它好就好在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文件照镜子”基础上,深刻反思、自查问题,并在可能无人知晓、没有外在压力情况下边查边纠,进而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这有利于把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内化于心、外树于形。

扪心自问既是一个“闭门思过”、自我净化过程,那么,自问者可以自问自答多个问题,答多答少都未可厚非。但笔者认为最应自问自答的是四个问题:

一是“我对群众有真感情吗?”。如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那感情就是行动的动力,如果对群众没有真情实感,那行动起来就会迟疑不前、消极应对,也就是“应应景”、“走走过场”,导致“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党员干部对群众要有真感情,这是由我们党的立党动机和性质、宗旨、历史所决定的,党“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带领人民艰苦奋斗近一个世纪的历程,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一切为了群众”,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鱼水深情,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并用“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来检验是否合乎民心、民愿。

二是“我能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吗?”。党的群众路线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涵,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在“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基础上,把它上升为组织意志和统一行动,然后再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它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转化为广袤大地上的沧桑巨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个别党员干部先入为主主观认定有的群众是“刁民”,有意与组织作对;又听不顺甚至听不进群众直端端的、混杂着粗俗用语的“逆耳之言”,往往不待群众讲完就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予以打断,导致群众有话无处说、有怨无处诉,党员干部自己也失去了一次听取民意、吸纳民智、用好民力的绝好机会。

三是“我在为群众办实事吗?”。对此,有的同志可能觉得不好答,因为基于所立足的岗位不同,有的直接为群众办实事、有的间接为群众办实事,有的收效于眼前、有的见效于长远,但觉得都是在为群众办实事。其实这里面是有虚与实、高与低、积极与消极之分的。特别是当事务繁杂、心绪不宁之时,如果心里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没有“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的意识,那出于人“趋利避害、拈轻怕重”的本能,可能会不由自主地选择那些“上级关注、事半功倍、不费力又讨巧”的工作,有的更是热衷于热热闹闹“文来文往、会来会往,台上台下、桌上桌下”,这类事既驾轻就熟又能取得表面效果,只是与群众关切、群众期盼渐行渐远。所以,我认为“我在为群众办实事吗?”不仅该问,而且宜闭门扪心,深长思之,郑重作答。

四是“我会做群众工作吗?”。有的同志或许会说“我就生活在群众中,我自己也是群众,怎能不会做群众工作呢?”言之凿凿,其实未必!从大背景上看,在社会经济成分和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的今天,人们的物质利益、就业形式日益多样化,这对群众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正如一句顺口溜所言:“与新社会群体说话,上不上去;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与老同志说话,给顶了回去。”为此,我认为应对之法:一是在思维方式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上要与时俱进;二是要多学精学法律法规,并广泛涉猎包括家庭理财在内的财经知识;三是要真诚、诚信,将心比己、推己及人,富于同情心和道义感;四是要具有深入浅出、雅俗共赏的语言表达,善于把“普通话”变为群众易于理解和记忆的“地方话”。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10:4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