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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形式“可以有”

重庆江北区委组织部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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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影响之大、危害之烈,大家都深有感触,群众更是深恶痛绝。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剑指形式主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不过,也存在矫枉过正的现象,有的该走的程序不走了,有的该开的会议不开了,有的该考核的事项不考了,还有的该办的刊物也不办了,等等,结果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如此这般,是以一种错误倾向掩盖另一种错误倾向,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一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了快出成绩、大出成绩,将会议、文件、刊物、考核等进行简单整合,对程序、环节等进行过度压缩,数量是降下来了,但根本毫无意义,甚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这完全是变了花样的新形式主义。另者,以前很多很好的形式,如今被“砍掉了”,很可能让干部群众产生困惑,“四风”问题的整顿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有的是“政绩观”出了问题,想借此在上级和领导面前表现一番,也有的是没有把形式与形式主义区分开来。形式之于事物自身,是不可或缺的,起着躯壳的作用。事物如果没有一定形式,也就不会对应一定内容。因此,必要的形式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然,形式的作用被无限夸大后,一旦发展成为形式主义,性质就变了,就是有百害而无一益。形式主义被列为整顿“四风”之首,足见其害严重,务必除之。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处理好形式与形式主义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一方面,要善于通过必要的形式完成工作,切忌为了体现反“四风”的成效突出,取消一些有利于工作的形式;另一方面,对形式主义的东西要坚决摒弃,千万不能为了“表面好看”,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在形式的选择上,从实际出发,根据目的、内容、效果而定。另外,就是要科学考核评价,切实让老的形式主义没有市场,新的形式主义无处可藏。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14:2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