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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岂能“原则上”

吉林省临江市粮食局 艾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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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就是规矩,就是准绳,就是“公事公办”。“原则上”是“变通”的代名词。顾名思义,原则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那么,“原则上”又是什么意思?官方表达中“原则上”见得太多,往往因其内容笼统,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混淆了原则与非原则的界限,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太多“运作”的余地和空间。

其实很多时候,“原则上”实际上就是“没有原则”,因为既然是“原则上”,就有“特殊情况”,当然这个“原则”可能就要被突破了。然而,我们身边有的领导干部就爱借助“原则上……”、 “基本上……”这样的措词,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以致不该办的事办了,能做好的工作却没做好;我们身边有的领导干部在讲话或签署意见常常使用“原则上”这样的措词,并且隐含着一个潜台词:特殊情况例外。

多些原则少些“原则上”,看似平常而普通的一句话。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类似于“伊春机场原则上不飞夜航”这样的措词,其实在部队的各种制度规定里也是司空见惯、多不胜举。这些制度规定看似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因素,但不少还是执行不够有力、到位,达不到预期目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抓落实停留在“原则上”,真正较真碰硬不够。

由此可知,在官场语境中,“这个人原则性很强”,听起来像是表扬,却另有他意。而像“这事原则上是不能办的”,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办这事还是有希望的。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大力提倡多些原则少些“原则上”,这既是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人、为人处事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多在敬畏“原则上”用真心,多在坚持“原则上”较真劲,多在遵守“原则上”动真格,坚决抵制不讲原则的人和事,真正带头维护原则的刚性和硬性,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11: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