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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尺子”、“鞭子”、“镜子”作用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张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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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乐际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回督导组组长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高标准,坚持“三严三实”,坚持严督实导,确保活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督导干部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把尺子、一条鞭子、一面镜子,我们要既要把“为了群众”作为衡量工作的尺子,把“依靠群众”作为推动工作的鞭子,更要把“群众评价”作为自我考核的镜子。各级督导工作者必须树立率先垂范、严格督导、严于律己的工作态度,做到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帮忙不添乱,敢于听真话、说真话、察实情,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走实、走好。

量好尺子。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评价活动的一把尺子和唯一标准。着重从群众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坚持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要主动俯下身子、迈开步子、甩开膀子,认认真真听民意、扎扎实实办好事、尽心竭力解难事。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监督与评议,让群众考评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挥好鞭子。各级督导工作者要克服“老好人”思想,敢于当“包公”,既要坚持原则和底线,又要挑战权威、呵斥不公,尤其在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上,要丢弃“怕得罪人”的思想,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该“补课”就要“补课”,该“回炉”就必须“回炉”, 对活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发现问题、立马整改,努力做到思考在前、提醒在前、工作在前,主动“扬鞭”,推动督导单位真正实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良好效果。

当好镜子。督导工作者既是领路人、鞭策人,也是一面旗帜。各级督导工作者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督导干部,只有当好了表率、立好了标杆、树好了形象,才能赢得督导单位和群众的认同。要坚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时刻以“八项规定”作为行为规范的准则,以真诚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务实的作风,争做教育实践活动的表率,当好督导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榜样,引领提升干部新境界、新气象。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15:3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