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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好党的宗旨 赢得群众“好口碑”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委活动办 段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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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宗旨观念是党员干部的义务,也是责任。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一要心里装着群众。自觉在本职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主动到矛盾困难多、群众意见大和工作推不开的地方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努力用文化的理念谋划、用创新的举措推进、用发展的成果检验组织工作。

二要充分依靠群众。甘当群众的学生,学会到群众中寻找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把人民群众作为提高自身思想认识的原动力,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努力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各项决策依靠群众来制定,各项工作依靠群众来落实,促进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要发展为了群众。努力把老百姓的事都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做到工作谋划倾听群众心声,工作决策围绕群众需求,工作成效体现群众意愿,防止精神懈怠和脱离群众,把党的宗旨贯彻到制定和实施的决策部署中,体现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上,使各项决策和工作切合客观实际,体现群众的要求,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评判工作开展的成效。符合群众的利益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惠农强农政策的宣传,努力使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力量。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16:1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