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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丰县:交办督办制度 确保群众意见“三落地”

江西省广丰县委组织部 张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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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丰县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实施交办督办制度,形成“交办+承办+督办”的运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梳理分类,保障意见交办“落地”。拓宽听取意见渠道,通过领导带头示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统一登记、科学分类、整理汇编后,由县委县政府以交办单的形式下发交办各责任单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适时召开交办会,现场进行交办。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175条,梳理归类形成724条,发放交办单628张。

落实责任,促进意见办理“落地”。分管领导接到交办单后,牵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主办单位负责报告办理情况。建立定期曝光制度,在电视台、微信平台设立曝光台,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分管县领导和责任单位问责制度,累计两次超期被催办单催办的,给予通报批评;累计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落地”。建立督办机制,对承诺时限内未达到工作要求进度的交办事项,由县委活动办下发督办通知单,督促落实。组成联合督办组,深入实地进行全面督办或重点督办,掌握情况,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推动交办单的落实和有效解决。对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实行销号退出,对办理结果适时组织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的视为办结,予以销号。同时,采取座谈共商、电话信息、微信互动等方式,与群众及时沟通解决,确保意见建议办复率和见面率均达100%。目前,实行交办督办制度以来,已解决涉及卫生、环保、交通、水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230多个。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15:3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