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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四风”三种心态要不得

江苏泗洪县委组织部 李刚、任爱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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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四风”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在这样的形势下,仍然有部分党员干部抱着“不是我一个、一次没关系、小事无所谓”的消极心态参与其中,不时有“反面典型”遭到曝光。因此,笔者认为,反对“四风”三种心态要不得。

“从众心理”要不得。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当今社会存在的不良风气,以为别的党员干部或许也在“这么做”,大家都见怪不怪,认为别人怎么做我也跟着怎么做就准不会错,抱着法不罚众的从众心理,随波逐流,犯下一些无法弥补的错误。党员干部必须克服这种“从众心理”,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决不能以“不是我一个”来放松自己。

“侥幸心理”要不得。党员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会丢掉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吃一点、拿一点、卡一点、要一点,早晚毁在这一点。党员干部如果抱着“犯一次错误没关系”的想法,一旦突破了“第一次”这道防线,“第一次”的阀门打开,那么就将直接坠入犯罪的深渊。不要自以为行为隐蔽、方法巧妙、身份特殊、关系广、哥们义气,从而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本事,低估了党和政府铲除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错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力量。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国法当作自己的人生底线,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千万不要做那致命的第一次。

“放纵心理”要不得。水桶里的水总是从最矮的那块木板流出去,“水桶理论”时刻警示着党员干部要经常从细节处检查自己,看自己的水桶哪块木板最矮,矮了就要加高。有些人自身总喜欢贪点“小便宜”、爱喝点“小酒”、偶尔收点“小礼品”,觉得这些行为既不违法违规,也不会酿成什么大错,因此也不刻意去注意。久而久之,不少人就这样在“温水”中一点点融化。无数的事实证明,一些党员干部往往因为缺乏忧患意识、自警意识,疏忽小节,滑入堕落深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警觉性处理好小节问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始终坚持对“小意思”持有高度的警惕,不能以“小事无所谓”来宽容自己。

打铁还需自身硬。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自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常照镜子、正衣冠,常洗洗澡、治治病,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侵蚀,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处处防微杜渐,时时警钟长鸣,一日三省吾身。早日涤荡“四风”顽症,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6日 14:5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