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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莫让承诺成“浮云”

贵州省毕节地区大方县东关乡 路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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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当选的领导干部带着群众的希望开始奔赴工作岗位,履行新的职责。选出群众满意的“当家人”仅仅是一个开始,当选的“新官”如何履诺、践诺?任重道远。新官上任莫让承诺成“浮云”,要谨防三种“涉诺综合症”发生。 

一是“有诺不践”。不少当选的干部,认为换届选举一结束就“大功告成”,承诺时轰轰烈烈,兑现时无声无息,早就把换届选举过程中对群众的承诺抛之脑后,大有“我已当选,你奈我何”的感觉。官照当,奖照拿,级照升,就是不践行诺言,投机钻营的人占到了便宜,反倒是老实人得不到应有“实惠”,久而久之,必然影响优良风气的树立。因此,要根治“有诺不践症”,就应该加强对“新官”上任后的“问责”,对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时进行考核、盘点和问责,让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好的干部得到奖励,让“有诺不践”的“混日子”干部得到处罚。

二是“为诺而践”。有些干部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急功近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和“政绩工程”,承诺了许多诺言。开展工作之后明明发现不可行,依然“强行上马”。为了保自己的那点“官位”,拿着集体利益当“老好人”,不该做的做了,不该给的给了。貌似履行了承诺,实则损害群众利益。要根治“为诺而践症”,就要以深入调查研究为前提,对于要上马的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群策群力,集体酝酿,民主决议之后才能实施,切忌虎头蛇尾,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潭。

三是“打折屡诺”。顾名思义,承诺依然履行,不过要给承诺事项打个折扣。有的干部当选后持观望心理,抱着等等看、慢慢来的想法,如果群众没有什么意见就当做什么都没承诺过;如果群众有意见,就赶紧“临时抱佛脚”,打折扣的办。如此这般,群众心里难免嘀咕,慢慢的对干部也就失去了信心,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因此受到了挑战。人无信不立,事业亦然。要治愈此症,就要严格问责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切不可“问”者避重就轻、隔靴搔痒,甘当“好好先生”,“答”者轻描淡写、不痛不痒,仿若“蜻蜓点水”。“干部诺言重千金,践行承诺不打折”应该成为每名履新干部的行为准则,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14:5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