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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消极的推诿扯皮

贵州省雷山县城建监察大队 唐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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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在我们单位的业务受理范围内”、“你应当向XX部门反映”、“你先到XX单位办理好手续再过来”……这些看似正当的回答其实一直都在困扰着群众,并耗费着他们的时间和金钱,同时,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形象也一定程度的受到影响,时间一长,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会下降,党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也会越来越远。

毫无疑问,上述的一些回答和态度就是消极的推诿扯皮。出现这种现象是由于按部就班的做工作、有什么业务就办什么事、不懂灵活变通等等造成的,但归根究底,实际上却是由于没有真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问题可归纳如下:

一、片面强调业务范围,对外公开力度较弱,按法律公示即为告知,群众知晓率低。

二、片面强调部门或单位职责,缺乏公仆意识,有时甚至连群众反映的事具体有什么部门或单位来管都不清楚,让群众诉求无门。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窗口“菜单”不完善,部门沟通协调不力,程序公开缺乏统一性,让群众疲于奔走。

要解决上述问题,其实也不难,主要有一下几点做法:

一、建立先受理后移交的办事机制,不论是否本单位的业务和职责,当人民群众找到我们时,就应当先予以接待,针对其反映的情况做好处理,应属其他部门或单位处理的,做好对接、移交工作,并指引群众如何去。

二、强化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

三、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并将办事流程、填表须知等由各部门或单位驻、包村(社)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宣传。

四、一套程序牵涉多个部门或单位的,这些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做好协商处置工作,共同拟定相关程序及办事流程图。群众来办事找到其中一个部门和单位的,要将全部办理流程、注意事项、所需材料一并告知。

其实,消除消极的推诿扯皮一点都不难,只要把人民群众装在心中,办事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多做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让群众跑冤枉路、花冤枉钱,这样人民群众自然而然的会与我们的部门、单位建立起良好的相互信赖的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也能更加牢固。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14:1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