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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制度变成“稻草人”

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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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部分地区和单位存在对规章制度变通执行,打擦边球;推诿抵制,找空子钻的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为的是让执行行为和务民举措有理有据,按规形式能保证各个行政机构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也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公平公正的享受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如果有制度不执行,有规定不落实,只会让群众看在眼里、盼在心里、怨在嘴里,使得亲民利民政策沦为摆设的“稻草人”。

笔者以为,制度只有执行,才具有生命力。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在制度面前,不能都做“好人”,更不能以“与人为善”、“放人家一条生路”为由,高抬贵手、姑息放纵,而要敢于唱“红脸”,坚决把制度执行下去,不要让“刚性”的制度变成“稻草人”。在规矩面前,不能只做“选手”,只挑容易推行的、方便执行的,有利于自己的规矩执行,对推行难、涉及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选择执行或变通执行,要逗硬落实、如实贯彻,坚决将上级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贯彻到底、执行到点。

较强的制度意识是执行制度的首要前提。制度不会自行运转,要靠人来执行、来保护。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遵守制度,在执行制度问题上敢担肩胛、敢于与不正之风的人与事“反目成仇”。

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关键。只有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具体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责任,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才能使制度执行单位和人员责无可推、责无可卸。

彻查违规行为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保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每个人绷紧制度逗硬执行这根弦。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11:2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