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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扶起摔倒老人不值得点赞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人民检察院 龙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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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衡阳讯 尽管围观群众喊“不要扶”,但他毅然将老人扶到路边。7月8日,说起扶老人的事情,衡阳公务人员陈建铁表示,以后遇到倒地的老人他还是会伸出援手。

《扶不扶》讲述了一位大妈摔倒后,围绕扶不扶的敏感、棘手问题,引出的一系列令人捧腹大笑的小品故事。主人公尽管刚从“车祸”现场败走麦城,心中满腹委屈正无处发泄,但一见摔倒老人,还是“情不自禁”地将大妈扶了起来。正如他说的那样,“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说实在的,如果小品中的这个小伙子熟视无睹,并扬长而去,我们最多也只能从道义上谴责一番罢了,而且我们还可能相当“理解”他的苦衷,毕竟他才刚遭误会损失了200元钱。当然,这种理解,是建立在小伙子只是一名普通群众的基础上。

但是,作为一名公务员,见到老人摔倒,如果还是“随大流”地扭头就跑,追究起责任来,恐怕工作都要洗白。衡阳公务人员陈建铁扶起老人,值得欣慰,他为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增添了不少润滑剂,但他也不过仅仅是做了一件公务员的分内事,不值得点赞。

这样说,也许公务员们会不高兴,会认为笔者对公务员带有偏见。其实不然,你想,作为人民公仆的公务员,见到主人摔倒而不扶一把,说得过去吗?有这样大个的仆人吗?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承担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九项法定义务。既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怎能斤斤计较于本职工作内,还是本职工作外的事呢?又怎能斤斤计较于八小时工作内,还是八小时工作外的事呢?

也许你会说,摔倒老人中也不乏“假摔”的“奇葩”,谁来将其红牌罚下?的确,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遭误伤的公务员。不过,这种讹人钱财的老人毕竟是少数,不能一颗螺丝打坏一锅汤,需要扶一把的老人才是中流砥柱。作为公务员,决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公务员要有担当意识,见到老人摔倒时都应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然,作为公务员,扶摔倒的老人,也要讲究技巧,要学会保护自己。比如事前用手机拍个照,扶老人时也“顺便”来个“现场直播”,以便作为“事不关己”的铁证。这样做,一是为了在老人神智不清时,或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时能够说得清,道得明,也顺便防防“假摔”老人的“反戈一击”。

当老人摔倒时人人都献出一份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面对老人的不慎摔倒,如果我们都能前大胆地扶起来,我们就不会担心自己父母摔倒时无人伸出援助之手,也不会担心当我们年老体弱摔倒时会孤立无助。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11:3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