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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理财为人民 依法行政守清廉

贵州省清镇市财政局 邱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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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职能部门,担负着为各级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筹集、管理、分配资金的重任,控制掌握国家经济血液的健康、安全、稳定循环,是国家机器运行的心脏中枢,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模范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的党员是财政部门的先进分子,理所当然、义不容辞的要成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骨干力量,要当依法理财的先行者、排头兵,要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为民理财、为民服务并不矛盾

    依法理财,广义来说,就是所有单位和公民在取得收入、安排支出时都要严格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包括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健康经济秩序、依法维护国家公民的经济利益等。狭义来讲,依法理财,就是财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服务,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推进法治财政、法治国家建设。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按照党的要求,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财政机关的党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为国理财、为民理财、为民服务并不矛盾,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关系,是一脉相承、相宜得彰的关系。

    二、目前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存在的问题

    自从全国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启动至今,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制体制滞后等原因,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依法理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

    (一)财政法制工作力量薄弱

    财政局未明确法制工作机构、未设置专职财政法制干部。现有的财政法规不完善不配套、实际难操作,财政法制培训不够指导不力,财政法制工作实际效果不太好。

    (二)虚增财政收入。

    (三)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太好

大量财政资金在第四季度拨付形成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错过了最佳使用时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滞后。

    (四)财政改革缓慢。

    (五)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需要继续加强。

    三、对于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采取有效措施,使财政干部特别是党员要始终牢记为国理财、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始终牢固树立全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证,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加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当前,中央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财政部门需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挑战,需要尽快调整工作思路,创新理财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依法理财能力,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建设民生财政、发展财政、绩效财政、法治财政、阳光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对我们财政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财政法律制度体系需要建设完善,财政决策需要更加科学民主,财政执法需要更加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法律制度执行力需要尽快增强,财政机关政务公开、财政资金监管等任重道远。财政干部只有重视学习、坚持学习,始终牢记为国理财、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全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才能具备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依法理财工作任务的决心、信心、耐心、激情、动力,才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建议在财政局设立法制科,明确专职财政法制工作人员,在乡(镇、社区)财政分局明确财政法制工作辅导员;每年对财政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尽快提高财政法制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县级财政局每年下达工作目标责任时将财政法制、财政监督、财政资金监管等任务一并安排,平时进行跟踪督促,年终一并检查考核,落实财政法制工作责任。

    (三)不断完善健全财政法律制度

    根据上级当年工作重点安排,加强调研,重点突破,探索创新,积极建议,努力完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1、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依法编制预算、依法审批预算、依法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符合程序。

    2、规范执法。科学划分、依法界定和确认财政执法职能,明确和规范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财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保障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切实得以落实。

    3、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财政执法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财政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据充分;财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发生重大事件、事故;财政执法结果是否客观公正。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财政工作,重点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细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依法理财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融合。全面推进财政部门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媒体、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坚持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

    基层财政机关要坚持开展预防各种犯罪警示教育,坚持做到警钟常鸣、警钟长鸣,坚决筑牢预防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7日 14:3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