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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贵州省水城县司法局 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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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高屋建瓴,思想深邃,意义重大,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全体党员干警修身正己、廉洁自律、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通过最近对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干部,必须要时刻把学习“三严三实”贯穿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认认真真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认真查找自身“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觉把“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如何践行好“三严三实”,有如下几点心得:

基层司法所贴近民生,处于司法工作的第一线,作为基层司法所干部,首先必须要具备扎实的作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工作中杜绝“冷、硬、横、吹”现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认真查找 “先做人,后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娴熟运用法律,做到严以修身,驾驭审执能力要实。其次,作为基层司法所干部,必须借作风塑可亲形象。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主动迈”态度,认真查找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持作风扎实,用心专心办案,从严要求,从严执法,违反原则、法纪的事坚决不做,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与场所不涉足,守住底线保清廉,做到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结合群众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塑可亲形象。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15:0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