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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龙戈塘镇“红黄榜”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贵州省安龙县委组织部 韦天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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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龙县戈塘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创新载体,推出“双星”创建活动,用“红榜”激励干部,用“黄榜”警醒干部。通过一季度一“晒”工作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效率,彻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障碍,让群众得到实惠。

“红黄榜”应势诞生。今年2月初,戈塘镇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多次调研和充分酝酿基础上,出台了《戈塘镇“双星”创建评比办法》,旨在切实整治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双星”即“党员之星”“干部之星”。“党员之星”评选对象为村级党员,“干部之星”评选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含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常务干部。“双星”评定按“周查、月结、季评、年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每名党员干部每季度初始总分均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每季度公布一次,让勤政先锋者(考核评分前5名)上“红榜”(公布在“勤政先锋榜”栏目上)添成就感、荣誉感,让惰政者(考核评分末5名)上曝光台“黄榜”(公布在“惰政曝光台”栏目上)红红脸、出出汗,“红黄榜”就此诞生。

“红黄榜”成转作风利剑。在“双星”创建活动中,全年设置为4颗“季度星”(一个季度1颗星),星数可累加到5颗星(年度“综合星”)。对获“季度星”称号的干部上“红榜”一次性奖励500元,并享受在政府食堂免费就餐一个季度的待遇并以此类推;对评选出的年度“五星”镇干部按分值排名,前5名依次奖励5000元、4500元、4000元、3500元、3000元,并由镇党委将其推荐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人选。对被评选出的“星级”村常务干部上“红榜”一次性奖励600元并以此类推;对评选出的年度“五星”(年度“综合星”)村干部,前3名依次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对评选出的“星级党员”,授予“党员之星”称号,优先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享受镇政府贴息贷款、创业扶持等优先支持,并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人选。对被上“黄榜”亮丑的干部1次一次性扣风险金1000元;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除扣取2000元风险金的同时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连续3次上“黄榜”的,扣除2000元风险金,取消年终绩效工资(公务员取消第13个月奖励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连续4次上“黄榜”的,作待岗处理,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对被上“黄榜”亮丑的干部一次性扣取工资600元;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除扣取1200元工资以外,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三次上“黄榜”的,作解聘处理。

“红黄榜”引发“追星效应”。在今年的第一季度“双星”考核中,党政办负责人钟正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黄芝萍、党政办工作员唐永胜等5名干部成为首批“红榜干部”,政府工作员张兴等5名干部成为首批“黄榜干部”,梁龙会等5名村级党员成为首批1颗星党员。在第二季度“双星”考核中,镇干部黄芝萍、唐永胜和村干部王明志、刘传学、杨国本保住了“红榜”,另有3名镇干部、两名村干部上争上了“红榜”。该镇严格兑现“双星”创建活动的奖惩,对唐永胜等5名“红榜”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对张兴等5名“黄榜”干部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引发了“追星效应”。上“红榜”的干部均表示要再接再厉,上“黄榜”的干部均表示要“悔过自新”,“追星”而上。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 15:2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