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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四风”需要强化“三种意识”

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大路街道 张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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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中央一直把查找“四风”问题、解决“四风”问题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很多领导干部同志也为解决“四风”起到了率先垂范作用。但是要想能真正革除“四风”、转变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推动“四风”问题治理长效化、常态化上下功夫,这就需要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有“断腕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有问题的同志要“舍得一身剐”,敢于壮士断腕,真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出一身汗、脱一身皮,最后排出毒素,实现新生。全面落实“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整体要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要有“群众意识”。转变作风的依据是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转变的目的是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仅仅是应对上级要求、组织意图。转变作风不是坐在办公室进行头脑风暴,必须在和群众的紧密接触中、和群众的深入交往中、在解决群众困难中,通过具体实践来修正思想。“四风”革除是否彻底,作风转得怎么样,不是自己说了算,也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权在群众手中。

三是要有“长期意识”。沉疴旧疾是根深蒂固,短时间内很难彻底根除,革除“四风”需找准主要问题、重要问题、和当下迫切要改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重的问题要制定长远规划,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轻的问题,就要当机立断,查到就改,立竿见影。通过长短结合,达到真正纯洁党员队伍的目的。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 14:4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