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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小事”不可小视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望丰乡政府 王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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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至关重要。由于活动主体集中在基层窗口单位和部门,因此要更加认真收集归纳查摆出的问题,倾听群众的“好声音”、好想法和好建议,想群众之所想,及群众之所需,办群众之实事。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一言一行都展示着党和政府形象。基层工作无小事,群众“小事”不可小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基层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目标的根本性保障。人民群众是我们党事业发展的根基,是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因此时刻牢记基层工作无小事,千方百计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古语云:“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由于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向西部基层就业的引导力度,许多年轻人怀着满腔热血和崇高理想来到基层,走入乡镇。部分年轻同志自恃其才,一心只想做大事,对于基层的许多一些琐碎事情不屑一顾,高不成低不就的心理尤为凸显。然而基层工作是具体的,是琐碎的,小到为低保户发一包米、一把面,大到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支部大会。这些具体的工作往往是群众最迫切需要的,而却让刚参加工作的同志感到被大材小用,无法发挥其聪明才智,整天无所事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所谓“大事”都是由一件件小事组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许多“高学历”的年轻干部一毕业就在“大机关”干“大事”,几年后,仍然书生气未脱,有的还“迂”得出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到一线锻炼。

笔者认为基层是年轻干部成长的大熔炉、成才的大课堂、成事的大舞台。基层干部要抱着甘当“小学生”的心态,向基层领导学,向老同志学,向人民群众学,最终还是要向实践学习。把身子扑到基层的具体工作中去,对“小事”不小视,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 

一是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事理念。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做好基层工作,必须做到“三个优先”,即:做到富民优先、爱民优先、忧民优先。人民群众感到实惠首先是腰包鼓起来,因此一定要树立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把富民放在突出位置。还要把老百姓的疾苦作为基层工作的第一信号,常怀要深怀爱民忧民之心,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用群众的口碑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成果。

二是要树立围绕大局办小事的思想境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要多办大事,也要善于办小事。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群众观出现偏差,对党的执政能力缺乏全面理解,在思想上脱离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实际。只喜欢选择“大事”去做,一心想着“办大事”,贪“大”图“新”,而对身边一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小事”不屑一顾,自认为思路超前,“大事”办了不少,政绩显著,结果是大事办不了、小事办不好,到头来群众肯定不满意。只有围绕大局做小事、抓细节,才是基层干部的本职工作,是基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最佳切入点。

三是要树立扎扎实实办小事的为民情怀。大事里面往往包含着许多小事,许多小事集合起来也就成了大事。都说细节决定成败,群众看重的小事,就要变成基层干部眼中的大事。小事里面有人情,小事里面有民心,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为我们党赢得了民心,树立了威信。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如果我们不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不注重细节,不扎实办事,就会和群众的期盼背道而驰,就有脱离群众的危险。

提倡办小事,并不是否定办大事。基层干部要立足基层,紧扣实际,踏实干事,不必争先恐后地去办所谓的大事。要从小事做起,找到办小事的成就感,练好善于办好“小事”的基本功。只有把大事办妥、小事办实、把难事办成,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奈,党的威信才能提高,才能真正走进群众的门槛,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6日 14:3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