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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关键要“持久可行”

四川省眉山市委组织部 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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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8月5日,新华网)

党员干部对照“四风”查找问题,改进作风,深入基层直接联系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大力加强村级活动阵地建设,整顿后进党组织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的“大动作”,让群众深刻体会到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对整顿政治环境的决心,党委政府对解决群众疾苦的恒心。党员干部“官气”少了,有的会亲自打伞,有的会亲自开车门,有的会亲自拎包,有的会亲自拿水杯,干部生活能“基本自理”了,群众欢声载道。充分证明,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是必须的,也是群众所期盼的,更是受到群众欢迎的。但群众现在所担心的,是教育实践活动会不会只是“一阵风”,吹过而不留痕迹,得不到长期执行,所以建章立制关键就要“持久可行”。

整改落实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规划,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章立制阶段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查找出为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地方发展的问题以及整改办法,整改流程,监督机制等环节要认真研究,要以解决群众问题为基础,建立的规章制度要“实事求是”,要有“严肃性、可行性、持久性,更要监督制度执行的有力机制,切勿搞成“假、大、空”的经验材料,流于形式,不仅不能达到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更会损害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的目的为了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持久可行”。只有建立一套“严肃、严格、严谨”的规章制度,才能让“四风”问题的整改、八项规定的落实、“老虎、苍蝇”腐败查处能长期执行,党员队伍才能得到“纯洁”,群众的怨声才能逐渐“消退”,党群干群关系才能“鱼水相融”。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7日 14:1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