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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要敢于亮“三把剑”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 周应良、王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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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力军,其作风和素质,直接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基层的团结稳定。对此笔者认为,广大基层干部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工作中要敢于亮“担当剑”、“务实剑”、“信念剑”。

要直面小事,敢于亮“担当剑”。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有可能在会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小事处理不当,则有可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爆。面对复杂棘手的问题和矛盾,基层干部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努力寻求群众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把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好”,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上报;遇到重大问题要迎难而上,不回避、不推诿,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

要沉下身子,敢于亮“务实剑”。基层干部要带着真情实感去做工作,真正放下架子、俯下身子、竖起耳朵,用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群众困难,全力化解群众矛盾,才会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基础才会更加巩固。这就要求我们做基层和群众工作时,不光要“敢担当”,还要“真担当”。要赢得群众的认可和赞誉,关键还在于“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系群众冷暖,通过务实工作,让群众得实惠。

要服务群众,敢于亮“信念剑”。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把“直接服务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作为一种发自内心的职业自豪,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我们实现远大理想的前行动力,通过真心服务群众,向群众传递好理想信念的正能力,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它一步步变成现实,从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15:0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