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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委组织部 李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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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我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在参与活动的同时,也在思考着怎样才能真正使党员干部做到坚持党的群众观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指导时强调,要“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认识的提高落实到行动上”。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党的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所谓内化于心就是要把群众观点学习好、领会好、理解好,转化为内在的理念、观点、价值,从而形成自己的世界观、方法论,做到入脑、入心。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对于群众观点必须内化于心。如果不能将群众观点植入个人的心灵,形成思想的自觉,即使再轰烈的活动也只能是走一个形式而已。而要做到内化于心,需要我们从两方面着手。一要深学。深学就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静下心来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明确“为了谁”、搞清“依靠谁”,解决好“我是谁”;深学就是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带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讨论交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学就是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主动拜群众为师,把所学转变成自觉行动。二要细照。细照就是要对照党章,在思想认识上找到差距,勇于解剖自己、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强化纪律意识;细照就是找群众听诊把脉,把群众的意见当作一面镜子,对照剖析和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细照就是要以先进典型为镜,对照焦裕禄精神和身边的优秀党员,如郭有利、张丽萍、孙秀华等,反复照一照自己、摆一摆问题,深刻查找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握好人生的“总开关”,真正把群众路线作为工作的生命线。

所谓外化于行就是以群众观点为指导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做到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在生活中密切联系群众。检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得如何,不仅要看“说得如何”,更要看“做得如何”。因此,要重在实现由“知”到“行”的转变,实现在思想自觉基础上的实践自觉,做群众路线的自觉践行者。一要在决策中充分体现民意。领导干部要走出办公室,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工厂等,贴近百姓,倾听民声,汇聚民意,掌握民情,通过在决策中体现民意,解决民忧。二要在作风转变中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按照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标准,像焦裕禄那样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事业,深怀爱民之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努力成为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三要在具体执行中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做好群众工作,是一项艺术。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努力提高工作能力,采取恰如其分的工作方式,运用机动灵活的工作策略,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内化于心与外化于行是统一的,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化外于行,内化于心是前提,外化于行是落脚点,是归宿。光内化于心而不能外化于行,内化于心便无着落;单外化于行而未内化于心,其行动便无目标。因此,必须将内化于心同外化于行相互结合起来,即做到知与行的统一,内化与外化的统一。因此,要想真正做到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就必须将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同时兼顾,使每名党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在活动中实现真正受教育,在发展上不断提水平,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这样,才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增强百姓的信任、信心和支持,中国梦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15:0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