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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制度作秀”力保“铁面执行”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曹寺乡政府 王雪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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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强调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对那些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坚决叫停。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也是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是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根本。《通知》要求,要认真执行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铁面执行的前提是制度的严密设计,要科学建立体系、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探究根源,要多在较真碰硬上下点功夫,扎实做好制度建设。

科学谋划制度体系。制度设计犹如大厦之骨架,需要完整严密的体系和各部协调配合,否则只能是废料一堆,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因此,建章立制首先在“谋”,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建设计划,坚决摒弃“拍脑门”决策、“无头苍蝇乱撞”的倾向。一方面,要做好制度衔接,严格贯彻落实第一批活动的制度成果,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细化、明确的执行办法;另一方面要把握规律、注重效率,做到“修订、完善、新增、废止”相结合,好的制度继续执行,落实不力的果断废止,坚决不能“一锅煮”。

广泛征求意见,培养群众基础。有些制度之所以流于形式而不能落实,主要原因是制定得草率,不符合实际、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制度建设须得从群众中“上得来”,在执行过程中才能保证“下得去”,尤其是基层机关单位的制度建设,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才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因此,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过程公开化,坚决不能闭门造车、纸上谈兵。

以问题为导向,确保“制后能治”。建章立制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一味叠床架屋、花拳绣腿的制度罗列都会使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有些制度上墙了,文件下发了,却出现了“制而不治”的现象,都是因为偏离问题、避重就轻,所以矛盾问题依旧、不正之风犹存。因此,一方面要以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准焦距、直指关键,有的放矢的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才能避免制度无处发力;另一方面要分类施治、防治变种,把同类问题界定清楚避免重复,又要提高预见性,防治问题变种,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15:5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