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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不能搞“一锅煮”

山东省临朐县委组织部 郭保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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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正转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有些单位在进行建章立制时,不是充分调研、摸清实际情况,而是在建章立制上搞“一锅煮”、“拍脑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含糊笼统,丝毫没有针对性和具体性,影响了活动的实效。

其实,要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真正扫除“四风”顽疾,制度机制最有效,在建章立制环节就应抓实抓牢。如果在规章制度上对不分层面、不同岗位搞“一锅煮”,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笼统使用“一般”、“酌情”、“原则上”等模糊用语,只会在制度上留下“漏洞”,就会让有些干部有“空子”可钻,这样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会让新问题冒出来。

笔者认为,要让建章立制出实效,就应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让制度“通上电”。

要坚持对号入座。坚决摈弃主观臆断的不良倾向,统筹推进制度建设,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个问题制定出针对性强、指定性强的具体制度,并尽量细化、量化,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限,做到不回避、不推诿。

要坚持严字当头。在整改过程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对制度的全面清理,针对整改过程中的死角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制度规定,对那些大而化之、笼而统之的制度,要限期整改,该细化就细化,该返工就返工。

要加强检查和督导。针对制定的各项整改制度,出台监督各项制度的具体规定,明确监督措施,亮出尺度和具体标准,聘请群众当监督员,真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形成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制度运行环境。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14:5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