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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路线中要充分发挥光合作用

重庆市潼南县古溪镇 杨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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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群众路线要求破除“四风”,“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立标杆,又要接地气,充分发挥光合作用。

光合作用指的是绿色植物利用叶绿素等光合色素和某些细菌,利用细胞本身,在可见光的照射下,将二氧化碳和水转化为有机物,并释放出氧气的生化过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也应该充分发挥这种光合作用,提升自身素质,更好的服务群众。

第一,加强学习,吸收“光”能。贯彻群众路线,思想是根本、是核心。党员领导干部应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党性修养。另一方面,要学习杨善洲、焦裕禄等优秀领导干部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向典型学习,充分发扬焦裕禄精神,并珍惜我们党提供的锻炼机会,经受住考验。

第二,求真务实,完成“有机物”的转换。“务实”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也是破除“四风”重要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实践、善于实践,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因地制宜,结合新时期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创新活动载体,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的“不作为”问题,将吸收的“光”能真正转化为有效的行动,形成有价值的“有机物”。

第三,服务群众接地气,充分释放“氧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实现与否,是判断干部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党员领导干部要融入群众,真情付出,接地气,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最迫切问题,才能对症下药,实现群众利益,充分释放干部身上的“氧气”,服务群众。例如“3+1”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每一级的领导干部结合在一起,与群众交心谈心,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实现群众利益,因此,只有接地气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14:2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