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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抓实民主评议 唤醒党员意识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委组织部 蔡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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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着眼于唤醒党员意识、规范党内生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教育为主、群众参与的原则,从细从严从实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细化评议标准。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把是否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作为民主评议的共性要求。同时,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治纪律、道德品行、个人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党员特点,分类确定评议内容。县委分类制定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非公企业、学校、医院等七大类型党组织党员等次评定参考标准。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听取意见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评议标准,确保评议标准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严格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分七步进行。一是宣传发动,由支部制定方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对党员现实表现和交纳党费等情况,为民主评议提供依据。二是交心谈心,以支部为单位,所有党员逐一开展交心谈心,指出彼此存在的问题。三是确定标准,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就初步拟定的评议标准作出说明,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评议标准。四是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评价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简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五是党员互评,结合会前交心谈心情况,党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分党小组进行。六是民主测评,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由党员和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测评。七是组织鉴评,党支部结合测评结果,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进行全面分析、比较、鉴别,作出客观公正评价。预备党员参与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用好评议结果。党员评定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综合评定等次为“好”的党员,在党员大会上公开予以表扬,并作为推荐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主要对象;对评定为“一般”的党员,通过谈心提醒,激励他们再接再厉、创先争优;对评定为“差”的党员,认真帮助分析原因,促其限期改正;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拿出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屡教不改的按党内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15: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