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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要有“地方特色”

四川省眉山市委组织部 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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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扎实开展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是在全党范围开展的一次“严肃、严格、严谨”的政治活动,如只按“规定动作”来开展,难免会“流于形式”,因此各地就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地方特色”的措施,才能真正符合本地群众意愿,才能切实解决“本地四风”问题,教育实践活动才不会成为“高大上”的“浮云”,才能取得“接地气”的实效。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眉山市在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地实践,先后出台一系列“本地特色”的措施,如眉山市委组织部以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为重点,出台《组工系统“除官气、破自满、转作风、树正气”十条要求》,彭山县委出台“去官气十不准”,丹棱县纪委选聘40名“挑刺工”暗访政府部门作风等,从去官气、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敢为、能为、善为、有为”等方面“有特色”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受到了群众广泛欢迎,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地特色”措施实施至今,笔者发现,领导干部下基层身边人少了,会自己开车门了,会自己拎包了,身上的“官气”少了,“地气”更足了,与群众更贴近了,领导干部生活能“基本自理了”。而普通党员政治意思更强了,服务群众观念更强了,作风更务实了,与群众更亲近了。群众最反感的干部“官气”逐渐被“地气”给吹散了,党群干群关系逐渐融洽了,群众更信任党委政府了。

党员干部对照“四风”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要向群众兑现承诺。建章立制要科学持久可行,就要结合本地实际,把那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措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加以总结提炼,以规章制度来长期执行下去,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认可,真正实现提高党的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最终目的。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14: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