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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活动的唯一标准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委组织部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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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家门口开展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其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进工作,最终是为了群众、造福群众,其根本标准就是群众满意不满意。要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让群众满意贯穿始终,以整改促进作风转变,以落实促进工作推进,以整改实效检验活动成功与否。

衡量整改成效,从根本上要看整改是否切中要害,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否问题整改“件件有回声”,是否把服务群众落到实处,是否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标准。

“唯一标准”,用一句通俗的话,就是“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如果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每个“神经末梢”、没有落实到群众家门口,没有做到群众心坎上,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群众就不会满意,活动就没有效果。“改完了不知道”,群众自然不答应,活动就白搞;“改过了还那样”,群众自然不满意,活动就得重搞;“改回来又退回去”,群众自然不高兴,活动就算没搞。

因此,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把握“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什么问题、整改落实还有什么不足,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敞开“大门”迎群众,搭设利于广大群众参与的载体和平台,把群众请进门,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主动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评头品足”, 诚心诚意欢迎群众提意见、挑毛病,从群众呼声中找差距、找问题,让群众画像打分,靠群众的监督,群众满意才通过,群众不满意就“返工”,把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的唯一标尺。

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具体问题改起,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用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直观地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8日 11:0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