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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亮剑“三大顽疾”确保活动成效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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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庆市秀山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亮剑干部“走读”、公车私用、公务接待“三大顽疾”,牢固树立了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确保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把好“三关”,整治干部“走读”

把好思想“关”。今年以来,秀山县以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的要求,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组召各种类型的干部职工会议100余场次,学习领会《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让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党员干部明白“走读”问题的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牵头,向全县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家属寄送一封信,取得家属的理解与支持,使干部不想“走读”。把好监督“关”。全县近1000名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党的组织作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领导干部‘走读’行为”承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30次,其中由县委书记带队明察暗访8次、电话抽查40余次、跟踪督查40次,形成高压态势,使干部不敢“走读”。把好制度“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请销假制度和报告制度,逗硬执行值班制度。对长期发生“走读”问题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同时,把干部“走读”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有关情况列入廉政档案,使干部不愿“走读”。

二是实行“三化”,整治公车私用

动态化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国资委)对24个乡镇(街道)、0余个部门包括明显标志的执法执勤车辆和无明显标志但属于执行秘密任务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在内的所有公务用车进行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核查清理超编制配备、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74辆,实现对全县500余辆公务用车动态管理。规范化标识。统一制作秀山公务用车标识,公示公车所属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由县纪委、县督查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组织,统一将标识张贴于无明显标识的一般公务公车右前方挡风玻璃上方明显位置,留照存证,并现场向车辆所属单位讲明标识使用规范,要求不得任意涂改,不得人为遮挡或撕毁,保持清晰整洁。常态化监督。与此同时,县纪委、两办督查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标识张贴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未张贴标识的违规车辆勒令限期整改;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收缴该公务用车,相应核减该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曝光通报,并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三是坚持“三严”,整治公款吃喝

从严定制度。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组织学习《公务接待》新规,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进百家千社,听万家真言”活动,32名县级党员干部集中走访联系乡镇所有村(居)和企业,仅在确因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安排在乡镇食堂用餐,住宿安排农家。在县级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下,县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到乡镇开展工作一律在食堂用工作餐,并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四菜一汤,严禁中午饮酒。从严抓落实。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制度,来客接待前均须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实行对口接待,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倡导食堂接待,可以安排桌餐或者自助餐,全部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报销前需规范填写接待清单,详细登记接待单位、接待对象、陪同对象、工作事由、消费金额等内容。从严抓整改。由县纪委牵头,抽调财政、审计等单位纪检人员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进行拉网式检查4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的接待事由、接待人数不明确,接待费发票来源与接待事由不一致等问题限期整改,内部通报3次。今年以来,全县接待费用同比下降60%。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11:43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