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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办事程序 缩短办事时间——河源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广东省河源市环保局 张坚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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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环保局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主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利用现代通讯设备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努力优化便民措施,实现服务过程“零错漏”、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委”、服务群众“零距离”。主要采取如下几项措施抓好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服务群众无小事。为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业务,该局机动车排气管理所在环保大楼一楼大厅设立环保标志发放点。由于办理环保标志的群众较多,一个窗口已无法满足群众需求,该局调派3名工作人员进驻市机动车辆年审大厅,增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点,将环保标志发放纳入汽车年审工作程序,全力解决群众办理环保标志排队等候难问题。

二是政务审批在“阳光下”作业。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分别在环保公众网及局办公大楼一楼电子显示屏对建设项目进行受理公告。同时做到行政许可事项“八公开”,即审批内容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投诉途径公开、责任追究公开,促使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进行。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出台了相关规定,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验收的审批时限几乎缩短了一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方面,减少审批环节,取消源城分局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初审;取消选址公示,取消餐饮、娱乐、修车、洗车等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环评前的选址公示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对污染小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项目由承办科室审查、起草批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房地产、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污染小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承办科室根据一般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的审查结论起草批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发;对投资大、污染大、敏感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由承办科室提出审查意见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局项目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承办科室根据会议决定起草批复意见,经总工程师、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签发。另外,对敏感项目实行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人员一次性集中统一勘查现场。所有行政审批环节审查意见,集中由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书面告知,有关资料由建设单位统一补正。

四是帮扶企业节能减排。为了加快推进河源电厂脱硝项目和取消脱硫烟气项目建设,在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中明确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减排项目,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蹲点加强督查指导,推进工程建设。目前河源电厂两台机组实施了降氮脱硝工程和取消脱硫烟气旁路工程,按时完成了建设任务,合计可削减二氧化硫3600吨,削减氮氧化物7600吨,为该市完成“十二五”大气污染减排奠定了基础,空气质量保持在优良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12:2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