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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要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丁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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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修身篇》中曾说:“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赔本)不市;士群不为贫穷怠于道。”意思是优秀的农民不可能因为害怕遭遇水旱之灾而不再耕种;优秀的商人也不可能因为担心赔本而不再做买卖;读书之人亦不会因为落魄贫穷而放松自己的求学之举。作为“一把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看成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各种外界因素、客观现实而影响到自己的判断和表现,要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切实把主体责任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强化“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抓住“一把手”这个龙头、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地方党委的主体担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理性自觉。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的“责任田”,任何时候都不能撂荒。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加快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我们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三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公开透明作为“阳光工程”的基础,最大限度地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向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公开。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如果能置于“阳光”下,置于社会的“众目睽睽”之中,其监督效果是非常好的。为此,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内容都不一样,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块“责任田”,责任心的强弱与否,关系到“责任田”的收成如何。很多时候,责任心不受工作能力的束缚,若然可以勤能补拙,也可以尽心尽力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把手”要从思想上达到“我是在为自己做事,收获最多、进步最大的是自己”的高度,这样才能在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里的粮食大丰收。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11:3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