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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三剑齐发”狠刹农村滥办酒席歪风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委组织部 黄家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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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革除农村滥办酒席陋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赤水市积极安排部署,多措并举着力整治农村滥办酒席、借机敛财歪风。

建章立制“定规矩”。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由各党(工)委对整治滥办酒席工作牵头抓总,指导村民委员会完善《村规民约》,明确禁止各种滥办酒席行为。如天台镇出台《治理农村乱办滥办酒席行为规定》、《制止乱办滥办酒席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实行群众酒席办理备案登记制度,将严禁乱办滥办酒席行为写入村规民约,将办酒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违约责任等纳入村规民约。

宣传引导“明方向”。加大农村基层反“四风”的舆论宣传力度,号召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遵义市十二项规定,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对治理滥办酒席工作中的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进行广泛宣传,对反面典型进行处理和曝光。同时,纪委、计生、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组会、群众会等方式,深入宣传《村规民约》和整治滥办酒席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除陋习、树新风的舆论氛围。

监督检查“追责任”。市纪委协同作风、卫生、民政等部门力量,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民生特派组、村监会、驻村工作组等组织,加强对滥办酒席情况的巡查,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此外,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做到即报即查,未办先制止。对党员违规滥办酒席的,依纪依规进行查处;群众滥办酒席的,依照村规民约进行综合治理;党员干部参加违规酒席的,按照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11:2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