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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专项整治要做到“四要”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委组织部 张昌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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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项工作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也是活动真正取信于民的关键举措,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四要。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员干部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摒弃“闯关”思想,牢固树立“开端”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特别是要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继续认真履行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坚持敢抓敢管敢负责,真正以钉钉子精神和啃硬骨头的勇气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见成效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放手。

要深入调研,完善方案。党员干部要在已经开展的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研判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科学制定完善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要摸清核实相关底数、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党员干部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及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要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党员干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突出专项整治任务各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全面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各级实践办要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要监督问责,总结检查。各级实践办要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 15:1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