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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要增强率先垂范的本领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组织部 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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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这句话表达了我们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特别是作为组工干部,是管理干部的干部,必须增强率先垂范的本领,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组织干部工作制度和程序办事,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组干工作精神,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完成党赋予的艰巨任务。

增强率先垂范的本领,就要敬畏规章制度。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人要有威望,必须敬畏规章制度,发挥模范作用自觉遵守,争当率先垂范的带头人。组工干部在制度管理中,既是制度的制定者、还是制度的执行者,更是被规范被约束者。正人必先正己,己身正方能正人,才敢正人。组工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干部群众的眼皮底下,大伙都眼睁睁地看着你怎样说、怎样干,一点也马虎不得。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制度管理中,组工干部是“纲”,制度是“目”,只有“纲”举“目”才会张。因此,组工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群众自然才会对组工干部有所敬、有所畏、有所效。

增强率先垂范的本领,就要敬畏群众公认。敬畏群众公认,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境界。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治国理论的核心,是影响治国安邦大业达几千年之久的政治思想。孔子认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这是古人敬畏的境界,意在告诫人们做人不可无法无天。组工干部肩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责,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必然面临着各种诱惑和考验。群众不仅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还是改造自我的主体。因此,组工干部在选人用人时,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让民做主、少为民做主,尽可能减小风险。同时,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不信邪,不怕得罪人,勇于同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增强率先垂范的本领,就要敬畏执政为民。敬畏责任、牢记使命,是每一个干部应具备的一种态度、一种作风、一种价值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意味着责任,职务意味着奉献。组工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保持敬畏责任之心。如果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只想当官、不愿负责,长此以往,就会堕落成庸官、懒官、贪官。因此,每一个组工干部都要认清为官为人的道理,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想,更多地关注民生,体恤民情,珍惜民力,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立足本职岗位,扎扎实实办民事,竭尽全力解民忧。

增强率先垂范的本领,就要敬畏廉洁奉公。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组工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特别是在面对诱惑、陷阱时,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务必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在廉洁奉公上为全体干部做好表率。

组织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公道正派,廉洁清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是每个组工干部必备的职业道德,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更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一股无言的力量。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典范,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三个之家”,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13:4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