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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工青妇三联动 建温暖红旗社区

云南省鲁甸县委组织部 汪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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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总工会、妇联、团委三家联合制定在地震灾区创建“红旗社区”工作方案,建温暖红旗社区,及时传递党的温暖,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增强群众抗震自救、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决心。

组织建设联动。工青妇三部门按照“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要求,在创建红旗社区活动中,组建工会组织的同时,要求同时组建妇联组织、团组织,实现群众团体组织共同覆盖。工青妇三家按照红旗社区创建“六有”目标,共同成立创建“红旗社区”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妇女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站等,为红旗社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文体活动联动。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借助文体活动载体,推进职能作用发挥。一是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如帐篷卫生清洁、好少年、好媳妇等,通过评比,为受灾群众营造轻松、和谐的氛围,带领他们走出阴影,树立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县妇联组织开展“心系灾区小伙伴,爱心奉献我行动”儿童义演、儿童书画作品义展活动。组织县城广大少年儿童一起通过义演或书画作品义展的方式向灾区传递爱心,向灾区儿童送去一声问候,表达一份祝愿,奉献一份爱心。

 帮扶工作联动。帮扶是工青妇组织的共同职能,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三部门深入分析,协力开展红旗社区中的帮扶工作。一是送“温暖”活动。县总工会对受灾职工进行“全覆盖,不遗漏”的送温暖帮扶慰问,大力开展灾区“金秋助学”活动,实现受灾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帮扶全覆盖,建立健全灾区困难职工数字化档案。二是送“技术”活动,通过组织志愿者入户了解受灾群众的需求后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集中培训,分散交流的方式让社区群众掌握一定的技能知识,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打下基础。三是送“岗位”活动。积极与县人力资源办和县内非公企业协调联系,为受灾群众争取工作岗位,在临时安置点营造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氛围。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11:2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