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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要做到“严落固”

广东省徐闻县委组织部 张昌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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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章立制,能荡涤污浊疥癣,弘扬清风正气。

建章立制,“严”字当先。标准要严,尤其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央明确规定不能做的,坚决执行到底,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体现高标准,严要求;责任要严,必须明确执行制度的责任主体,防止责任不明,执行起来一级推一级、部门推部门,大家都做好人,最终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长此以往,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动摇;执行要严,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打消一些干部仍然存在的侥幸心理、观望态度,只有执行严格,才能正风肃纪,形成威慑。

建章立制,“落”字当中。制度务必落实到位。好的制度最关键在于落实。有制度但不落实执行,就会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同样滋生新的形式主义。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规章制度应有尽有,却高高挂起,但规章制度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执行是否落实到位。因此,制度出台之后,要以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狠抓制度落实;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尤其是要让群众关注制度、监督制度的运行状况,将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置于上级管理机构或部门及群众的双向监督之中。

建章立制,“固”字当后。建章立制要巩固成效,要求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刚性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对变形、走样、缩水的制度执行进行问责,防止把制度说在口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立而不行,行而无果,要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立后即行,行之有效,以便达到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同时,要紧扣干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性,以制度来保障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的诉求,不要一味求“多”,以“多”来定指标,验效果。不要闭门造车、自娱自乐,制定的规章制度空洞无物。要建立多渠道群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制度从群众中来,为群众服务,经得起群众检验,才能达到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陆续进入了建章立制阶段,这对保障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章立制要做到严、落、固,才能保障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的目的。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13:5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