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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遭窃“难”报案是心里有鬼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组织部 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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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遭窃案,常出现在媒体头条,也备受舆论关注,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特别是近段时间,小偷频繁“顺手”牵出贪官,更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尤其是有的官员被偷后,还“暗示”或者“强行”让办案人员改笔录,把被偷100多万元说成了6040元,把被偷90万元说成了3万元,有的将失盗30万元改成了300元,等等。按常理,人们失窃了较大数量的财物,总会心急如焚去报警,以期待警方尽快破案帮助自己挽回损失。但这些官员被盗后,却用手中权力去伪报被盗数额,表现出的慷慨之举,的确令公众极是咋舌。实际上,官员被盗后谎报被盗数额,甚至是不报案,都是因为家中的钱财来路不明,都是心里有了“鬼”,才害怕“钟馗”上门“捉鬼”所致。

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一些官员家中一偷就是几十万、几百万元,还有价格不菲的名酒、名画、金银珠宝等,被盗的数目如此之大,早就够上了犯罪判刑的标准。可是,这些官员因为选择了沉默,不去报警,都是“哑巴吃黄连”而低调虚报、作假“缩水”、冷淡回避,为的是遮住黑幕,维持官位。正因为被盗官员们的钱财来路不明,正因为官员权力私有化,才让他们表现的如此的“淡定”与“慷慨”,甚至是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官员还动用权势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更改笔录,伪报被盗数额,要求给盗贼减刑,这是一种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赤裸裸的权力干预,是对犯罪行为的包庇纵容,更是对法治建设的公然挑衅。官员被盗后不报案,或者是谎报被盗数额,必然会使罪犯分子变得越来越嚣张,不仅官员担心不知道哪一天小偷会偷到自己家中,就连普通老百姓晚上也不敢安心睡觉,给当地社会将造成严重的不安定。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此浅显的道理人尽皆知,当然也在官员被盗事件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小偷因为偷官员,偷出来的财物价值远远超过一名官员正常收入所能拥有的财产。如果案件被媒体曝光,官员必是涉嫌贪腐对象遭受组织调查无疑。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深化改革,旨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不断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作为党和政府的官员,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应当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当好先行者,引领社会法治的良好风尚,这才是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品质与担当。因此,对于这些官员的不报案背后隐藏的事实,职能部门不能等闲视之,一查到底。他们的贪污犯罪事实一旦查清,不但不能从轻处罚,而且还应从重从严处罚,不然,对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将造成严重的干扰。

另外,官员被盗“难”报案,折射出的是官员财产申报监督制度不完善,尚未将官员个人的主要事项和合法财产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当前,公众对官员的了解仅限于电视报道、政府网站公示的一点点,至于其家庭状况、收入几何则是两眼一抹黑,所以当官员家产被小偷“公开”的时候,公众自然感兴趣、喜欢看。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由上至下的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从一定程度上监督各级官员财产来源“阳光”合法,不至于让官员忍气吞声含泪让财产被盗后不敢报案,更不怕“金屋藏钱”被“小偷反腐”而落马。与此同时,官员财产如果是合法合规取得,财产公开同样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

总而言之,简简单单的偷盗案最终牵连出的官员腐败案让人感到不简单。对此,无论是官员还是一般的群众,都应当从事件中进行深思,反思这样荒唐而可笑的事件折射出的究竟是社会中哪些隐藏的漏洞。特别是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更应认真地思考,这些毕竟不是反腐主体,建立无缝的制度衔接才是堵塞腐败漏洞的根本。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13:5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