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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硬不硬”关键看执行“软不软”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委实践办 胡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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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教育实践活动正处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关键阶段,一些公车私用、超标占房、违规宴请等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行为,均被列为整改落实的重点对象,相应的建章立制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最终,效果如何,势必会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向“四风”亮剑,难免会动到一些部门及个人的“奶酪”。因此,我们要警惕有些地方及同志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玩变通、软抵抗,打“擦边球”,搞“软执行”。如此一来,定然会削弱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会侵蚀政府威信,抹黑政府形象。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制度在执行上遇“软”,也是制度自身不够“硬”的一种体现,暗示其条条框框还过于空泛,监督机制还不够严密,责任追究还存在缺位,以至于个别党员干部在“制度”执行中能易如反掌,甚至肆无忌惮的“钻空子”、“搞变通”。

制度要“硬”,首先得具体。具体才能深入,而深入要靠细化。细化则体现在既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又不是某个部门说了算,某个领导说了算,力求内容界定明确、标准制定合理、配套衔接完整,有效构建起严密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措施。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信仰意味执行。制度的生命因执行而被赋予,其刚性也应执行而显现。“制度”要防执行遇“软”,其关键在监督,根本靠问责。执行力度需要监督来加强,更需要问责来升温。要确保监督到位,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就必须形成全员监督的社会风气,让人人知晓监督机制、享有监督机会,真正人人监督、监督人人;要做到严厉问责,让违规者有切肤之痛,就应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和效果的考核,坚决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露头就打,能让人认清什么是“红线”;严惩不贷,能让人明白什么叫雷池”。只有摈弃“弹簧”思想,才能防止制度执行遇“软”,才不会将禁令当空文、视令箭为鸡毛,真正让制度执行不折不扣。

唯其艰难,才更显勇毅;唯其笃行,才更弥足珍贵。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只有切实密织制度之笼,强化监督之网,高举问责之剑,切实防制度执行遇“软”,才能真正让制度变“硬”。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13:3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