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很多单位都升起国旗。大街小巷,五星红旗迎风招展,庆祝伟大祖国65岁华诞。不过,应该注意的一点是,按照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现实中,在有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只见国旗“早晨升起”,不见“傍晚降下”。(10月5日新华网)
每当国庆佳节来临,国家单位、公司企业、居民大街小巷都用悬挂国旗的方式来庆祝祖国华诞,让国旗在街头巷尾迎风招展。悬挂国旗既体现了爱国情怀,更体现社会良好风气。但有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把悬挂国旗当作一种工作负担,虽然建有标准的旗台旗杆,却长期不悬挂国旗,或者一年就升一次国旗,从来不降国旗,任由红旗风吹日晒雨打。按照《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有失国家机关和企事单位的良好形象,更是作风建设不力的写照。
我们都知道,国旗是一个国家最鲜明的标志,显示着民族的个性和尊严。每当参加升国旗、唱国歌,每个人都会感到无比的荣耀和自豪。对国旗的尊敬,也就是对国家的敬仰,是对民族的的崇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坚持按规定升降国旗,让我们看到的是作风建设的严谨,看到的是执行法律规定的坚决,看到的是落实群众路线的坚定态度。有的单位“只升不降”国旗,让我们读懂了当前存在的作风建设之弊。这就是一种不折不扣、只图省事的懒政作风。
出现这样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的单位人员不懂《国旗法》,对“晨升晚降”的规定不了解、不执行,有的是无人具体负责,也就只能任随国旗在高楼上空不分日夜高高飘扬了;另一方面,有的官员对降下国旗有着误解,认为把国旗降下来,是对国旗、国家的大不敬,更有甚者是把国旗升降与个人的政治前途挂钩,一旦下降国旗就意味着个人政治生命的终结,这种风牛马不相及的荒谬逻辑让一些为官者不愿意把国旗降下来。无论是对国旗升降规定的不了解还是对降旗的误解,实质上都是作风建设的弊病所在,在于不愿意主动深入地开展工作,喜欢当“甩手掌柜”所至。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为了怕麻烦、图省事而从不降国旗,从一定程度上说是官场不良作风的映射,正因为现实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依旧存在,才让一些地方的的群众工作只是一个门面,华而不实。还比如,当前一些地方热衷于开通官方微博、微信,但却对公众存在的是一种敷衍,更多的都处于半生不死的病态之中。政府部门开微博、微信,不过图个“有”,凡事赶个新鲜,免得落于人后,至于微博、微信实质与功能却都成了浮云。群众反映诉求,可以充耳不闻;媒体已然曝光,可以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想法设法“打太极”。古语云,在其位谋其政,一心好逸恶劳,不思尽责,把群众的事情高高挂起,何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升降国旗体现的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各个单位都要确保国旗“晨升晚降”,爱旗护旗。对不按国旗法规定的行为,当要严治。特别是对国旗只升不降的懒政行为,更要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当下群众路线教育,涉及部门不妨对镜自正衣冠,雷厉风行,着力改进。
共产党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49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