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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1234 防治“为官不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委组织部 赵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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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紧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树立一种意识、承诺两件实事、落实三项监督、搞好四类评议,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惰性思想。

树立一种意识。即在全县领导干部心中树立“让为官尽责者有位,让为官不为者无位”的思想意识。针对目前因“为官不易”产生“为官不为”的偏激思想,建水县委充分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趁热打铁,制定了《建水县领导干部“三监督、四评议”年内实事公开承诺制》,坚持兴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实字当头,防治为官不为。2012年以来,建水县本着“不让埋头苦干者委屈,不让碌碌无为者升迁”的思想,对在“美丽家园”、“一园五区”建设工作中,敢于担当、成绩突出32名领导干部给予了提拔。同时,对在工作中不勇为,不作为的4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名乱作为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承诺两件实事。即根据《建水县领导干部“三监督、四评议”年内实事公开承诺制》的要求,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承诺完成不少于二件的实事。并明确规定:所承诺的实事未考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群众利益及广大群众所关心、关注及所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不得列入;上年度未完成,本年度继续开展的不得列入;上级有相应的政策、资金,要求开展的不得列入;实事必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方能实施;各单位必须对承诺的事项按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持以“实事”促民心、通民意,进一步缩短干群关系,打通与群众最后一公里“隔心墙”。2014年,全县14个乡镇及县政府26个工作部门的64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了实事136件,截止目前已完成61件。

落实三项监督。针对领导干部承诺实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承诺实事的进展情况,对承诺实事进行监督鞭笞,实时掌控落实进展情况,争取承诺实事件件取得实效;监督承诺实事是否有违规操作,就是要对实事承诺领导负责、对群众百姓负责,防止“民生工程”办成“害民工程”;监督承诺实事是否取得实效,就是要对领导干部所承诺的实事给予实地监督考察,防止出现“半截工程”、“豆腐渣工程”。经过监督,今年已对承诺实事不及时落实或推进不力的6名领导干部给予了提醒谈话,对未按期完成承诺事项的1名领导干部给予了诫免谈话。

做好四类评议。针对承诺实事的完成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牵头,对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所承诺的实事分别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评议,在一般干部与中层干部中进行评议,在离退休老干部中进行评议,最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评议。把裁判权交给各级干部,让各级干部给予打分。利用好“奖优惩劣”机制,从而助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形成“以点促线,以线带面”的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14:2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