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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化” 拓展实践活动成果

云南省元阳县委党校 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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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在全国范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深切体会和感受了党和群众血浓于水的关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重回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心中,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又重放光芒,使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在每一位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结束了,但践行群众路线永远在路上。要保证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还要坚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践行群众路线要形成制度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邓小平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践行群众路线在不同行业和职业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每个人思想、知识结构上的差异性及工作性质的不同,容易让人们在工作中怎样坚持和走好群众路线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因此,各行各业应针对自己行业的工作特点,切实解决好在工作中如何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好群众的问题,建章立制,保证每个人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有章可循、有迹可查。在制度的规范下让党的群众路线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实现“要我走”到“我要走”的转变,使践行群众路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核查工作要实现常态化。群众路线永远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党永葆青春的传家之宝。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基础还不稳固;“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很多在思想意识上仅仅停留在“不敢”上,还没有形成“不想”的自觉行为;有些问题的整改依然停留在形式上,没有从实质上得到根本解决;更有甚者希望教育实践活动只是一阵风,活动结束了依然“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核查工作实现常态化,才能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三、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要实现群众化。人民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直接受益者。正如习总书记讲的那样:“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诚恳请群众评判。只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实施有效的监督,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不断修正自己的工作方法,走好群众路线不偏离,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并对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四、选拔干部要强调群众路线自觉化。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利,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具体执行者,是真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主体。正如习总书记所说:“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管好干部的关键在于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以“三严三实”为标尺,用能否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来考量。切实保证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16:4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