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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之风为何屡禁不止

龙继辉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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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不可能短期内消除。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有的领导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参加宴请,有的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10月27日人民网)

人们不禁要问,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经两年了,《八项规定》的其他几个方面基本上都还落实得不错,效果明显,为何治愈宴请之风会这么举步维艰呢?不仅有的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花天酒地,而且有的领导干部还不惜放下“身段”,坐公交、打出租也要去参加宴请。

不要以为这些领导干部都爱好舌尖上的美味,都想“吃人口软”。其实,不少领导干部赴宴还是被逼上“梁山”的,他们打心眼不想去赴宴,但是,由于《八项规定》以及各项“严禁”的先天制度上的“缺陷”,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不知该如何应对吃喝宴请问题。

不要以为这是笔者在危言耸听,而是规定却有重大瑕疵。对于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不论是中纪委、监察部,还是各地纪委、监察部门,都有不准宴请管理、服务对象的类似规定,这本是一条从源头上治理行贿受贿的“万全”之策,因为,不准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就能纯洁管理者、服务者和被管理者、被服务者之间的交情,不容易出现管理者、服务者和被管理者、被服务者之间勾肩搭背的现象,不容易出现“拿人手短,吃人口软”的顽疾。

但是,这一规定的先天缺陷在哪里呢?就在反过来能不能宴请的问题,无规定可依。比如被管理者、被服务者能不能宴请管理者、服务者,不管是从中纪委、监察部,还是各地纪委、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和各类严禁中,都找不出能让人一目了然的答案。很多人想当然地坚持“法无规定就可为”的理念,作为被管理者、被服务者开始有恃无恐地宴请管理者、服务者,他们这样做一来可以轻而易举地“闯过”纪委、监察部门这一关,二来他们还没有还人情债的风险,因为一条“不能宴请管理者、服务者”的“高压线”就可以让他们高枕无忧,他们根本不用担心被“礼尚往来”。 

所以,不想得罪被管理者、被服务者的管理者、服务者只能频于奔波于各种被管理者、被服务者的宴席间不能自拔,哪怕是坐公交、打出租也要“顶风”去参加宴请。而那些不愿频于奔波于各种被管理者、被服务者宴席间的管理者、服务者反而有可能打上“不近人情”的标签,对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能有人会说,管理者、服务者不参加被管理者、被服务者的宴请有啥可怕的呢?被管理者、被服务者不就是一些办事的群众吗?今后管理者、服务者只要不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惯用伎俩,即使群众投诉,也不会遭到纪委、监察部门的问责的,何必杞人忧天呢?

其实不然,公务员队伍之间也有大量的管理者、服务者和被管理者、被服务者的关系,上下级之间就显而易见,在这里就不必累述了。而同级之间的公务员之间,也照样存在管理者、服务者和被管理者、被服务者之分,比如,纪委、监察部门的同志是管理者,其他部门的同志是纪律方面的被管理者,而纪委、监察部门的同志又是人事部门同志的人事被管理者、被服务者。总之,即使在同级公务员队伍之间,也存在着大量的、错综复杂的管理者、服务者和被管理者、被服务者的关系。

在这些同级公务员之间,有关规定也必须明确能不能相互宴请。否则,邀请的人容易理直气壮,被邀请的人在去不去赴宴的问题上照样纠结得很,千万不要让吃请之风搞乱了公务员之间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正常友谊。因此,很有必要明确公务员队伍之间相互宴请的禁地。否则,宴请之风不仅会屡禁不止,而且会星星之火呈燎原之势。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16:4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