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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三种人”为目标扩大群众路线成果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福田河镇人民政府 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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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行最后的收官阶段,作为基层政权的“一线人员”,应该始终认识到虽然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是贯彻落实实践活动的精神不等于划上休止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群众思想不能松、学习力度不能小、整改措施不能软。基层干部要坚持以“三种人”为目标扩大群众路线成果,夯实基层力量。

第一,争当基层工作的排头兵。乡镇是国家政权的末端,只有发挥好基层政权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稳固国家政权,稳定发展大局。乡镇是基层的前线,基层干部则是一线的“排头兵”,是最接近群众的干部。乡镇工作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对乡镇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习总书记曾经连续两次深入兰考进行调研工作,号召全党向党内模范干部焦裕禄同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县任职期间身先士卒,勇于挑战困难,保持工作激情。焦裕禄精神已经成为当代群众工作的“标杆”,这种精神便是基层工作的排头兵典范,更应每位基层干部的精神样板。

第二,勇当基层工作的弄潮儿。基层是锻炼党员干部的广阔天地、广阔舞台。因此,基层不是没有作为,而是大有可为。基层干部在群众工作中所累积的工作经验以及基本素质能够为自身创造广阔的舞台。在第二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了不少积极典范,他们大多深入到基层和农村中去,贴近群众,察民情、听民意,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基层工作需要凝聚乡镇干部的力量,奉献基层。基层工作者应积极定位,勇当基层工作的弄潮儿,为夯实基层力量不懈努力。

第三,善当基层工作的好助手。“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因此,做好群众工作少不了真心、真情。党的十八大为国家的发展勾画勒美好的蓝图,群众路线的践行更需要更多的“焦裕禄、吴天祥”式的党员干部,这是作为基层工作好助手的基本要求。群众路线的深入开展与即将结束,都要求我们以成为群众雨中的一把伞、路上的一盏灯、依靠的一个肩膀为始终坚持的信念。而作风建设是当好群众贴心助手的重要抓手,教育实践活动的收官并不意味着改变作风的终结,应该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牢牢记在在心上,持续作好作风整改。

对于深入基层,扎根基层的基层干部而言,要坚决杜绝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蒙混过关”的错误认识,要振奋精神状态,换发昂扬姿态,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敬终如始。基层干部要坚持内心信念,成为基层工作的排头兵、弄潮儿、好助手。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16:4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