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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础和来源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委党校 孙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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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有着共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前提,即都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都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如果再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则会发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决定着党的群众路线的绝大部分“遗传基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础和来源。

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决定了群众的地位和作用。群众是实践和认识的真正主体,从事着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尊重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积极的”主体地位,听取“最丰富、最全面、最准确”的认识。

二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决定了群众路线的表现形式。真理是能够被认识的,但真理是相对的,对真理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人类的认识就是这样前进到更高一个阶段的。党的群众路线的表现形式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类认识真理过程的往复循环、螺旋上升,乃至无穷,决定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是如此,“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三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决定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归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可以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是党实现正确领导的基础。但是群众路线最根本的价值归宿,还通过通过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包括宣传教育、决策引导等方面,以充分调动群众在实践和认识中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民群众改造社会、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这是由实践和认识的内在价值所赋予的,如果不是如此,党的群众路线就失去了根基。

可见,没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没有党的群众路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各项工作中的根本要求,就是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反过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就是事物的一体两面。毛泽东同志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红军创建初期就提出了群众路线。但因毛泽东和马克思及其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所站的角度不同,而使得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两个概念还是有着差别,我们不能把它们完全混为一谈:

一是概念主体不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从实践和认识的角度出发,并以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去分析问题,当然是人民群众,也只有人民群众是它们真正的主体;但是,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运用,以指导党自身的各项工作,确保它不偏离方向,不误入歧途,这是对党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运用方面的起码要求,自然全体党员干部才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主体。

二是具体化程度不同。在《实践论》中,毛泽东同志虽然提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作用,但其的作用过程被简约化了。在现实生活中,群众往往是个松散的群体概念,他们的实践和认识是自发的,分散的,零碎的,这就需要党发挥领导、组织作用,通过深入群众收集意见,并把这些意见加以系统化,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再通过党的宣传、教育和组织,把这些正确的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自觉的、有组织的实践活动。显然,党的作用不是为了削弱,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在实践和认识中的主体作用和地位作用,以充分调到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毛泽东同志一再告诫全党:“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这就是我们必须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根本原因。

当前,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是我们必须做好的重要事项,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全面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来源,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进一步正确认识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辩证关系,这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肯定是会有理论帮助作用的。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17:3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