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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群众“眼光”选用干部

山东省青州市委组织部 蔡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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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个字,给“好干部”定了蓝本。什么样的干部是好干部?是领导眼中的“活泛人”、是同事中间的“老好人”、是群众面前的“圆滑人”,答案显然不对。群众满意是评价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好干部也一样,群众认可才是关键。组织部门在考核、选任、管理干部中,应当更加注重基层导向、群众导向,真正让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脱颖而出。

用群众满意度量“好坏”。干部作风好坏、能力强弱,群众最有发言权。加大干部日常性考核,组织干部应当勤下基层、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多花时间听群众牢骚,从乡语民怨中分析干部的德才、政绩和群众基础。要以群众“脸色”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尺,切实让那些群众欢迎、群众满意的干部得到组织认可,让那些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的干部丢失市场。

用群众认可度知“真假”。选对用好一个干部,就会形成正向激励,干事创业蔚然成风;选错用坏一个干部,就会冷了人心、坏了风气。要坚持以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遵循,坚持“群众公认”,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通过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真正推选出那些一心为民、埋头苦干,说实话、出真招、办实事,有群众口碑的好干部。

用群众探照灯识“正邪”。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干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请群众评审。要丰富完善群众监督的实现形式,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保障群众监督的权利,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个人事项报告、公示公开、群众评议等手段把关干言行举止、为官用权,让阳光照到每一名普通群众,逐步形成党员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的政治环境,保持干部队伍干净、正气。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6日 15:08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