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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争做人民满意教师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实验小学 张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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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求为民造福之绩

全国特级教师于漪曾说“教育,一个肩膀挑着学生的现在,一个肩膀挑着祖国的未来”,选择了做教师,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选择了教书育人,就要“为民”造福,对于教师而言,“为民”就是为学生。为学生,就要做到心系学生,情牵学生,要把为学生办实事作为基本准则和不懈追求,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无论是开展活动,制定措施,还是部署工作,解决问题,都要切实把学生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作为根本检验标准来衡量。只要是对学生有好处、有帮助,不管再大的困难,我们都要去克服、去努力。

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党员教师应当努力做到感情上贴近学生,心里装着学生,凡事想着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一方面,要尊重个体差异,有效地采用多元化,个性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地评价学生。另一方面,要多站在学生的立场考虑问题,关注学生的诉求,积极听取学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将他们的好意见和好建议吸取到今后的教学过程之中。

常葆清白淡泊之廉

“捧着一颗心来 不带半根草去”,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应当廉洁从教。

教师肩负着历史使命,国家的未来取决于教师。校园是一片净土,是塑造健全人格、高尚品格的净土,是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神圣土地,党员教师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每一位合格廉洁的教师,都要用自己的言行告诉他人也告诉自己:教育是奉献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不是功利;教师先自重,才能受尊重。

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党员教师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对照党章“照镜子”,廉洁从教,拒绝 “ 有偿家教 ” 、拒绝“家长馈赠”;要爱岗敬业,远离 “ 有偿家教 ” 、远离“家长馈赠”;要为人师表,唾弃 “ 有偿家教 ” 、唾弃“家长馈赠”。同时坚决做到:不向学生摊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不要求家长为自己说情、办事,不做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坚决刹住 “ 有偿家教 ” 等不良风气,让清正廉洁之风吹遍每一座校园。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党员教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要加强理论学习,也要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以新理念适应新形势,认真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学生和家长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做到教好书,育好人,以更多更好的务实之举、更多求真务实之风,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为谱写中国梦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15:07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燕妮 打印